近日,成都市民张女士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就医时发现,她的检查项目被医院直接“公示”在了电子屏幕上,同时屏幕上还显示了其他患者的检查项目,甚至包括HIV抗原抗体复合检测等较为隐私的检查内容。张女士因此质疑,医院的做法不妥。医院相关负责人核实后表示,应该是系统出现了问题,将这些显示了出来,正好遇到了。(11月26日《华西都市报》)
当然,从个案来看,医院或许并没有恶意,属于无意之举。但是,这样的无意之举,也恰恰说明医院对于患者隐私的尊重意识很欠缺,特别是细节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医院在检查场所设立电子屏,主要是告知患者所检查的结果是否出来了,以便于患者及时领取,属于点对点告知性质,但“设之于众”,其告知的信息越多、越细,暴露患者隐私可能性就越大,而且一旦成为系统的设置,就会呈现普遍性。
而事实上,告知检查结果出来与否,没有必要穷近所有信息,比如姓名以及完成检查项目的数量予以提示即可,具体信息可以由患者在自助端查询和打印,即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则,就能够兼顾服务与保护隐私的需要。所以,医院简单将问题归咎于系统出了问题,并不是正解,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毕竟系统不过是工具,考虑得周全细致,对于患者隐私泄露基本上都能避免,其背后恐怕还是尊重患者意识的不足。
尊重患者隐私不是一句空话,落实在纸上,停留在口头,而应体现在具体的细节之中。由于医疗的特殊性,涉及到患者的身体隐私以及与疾病有关的健康信息,在医院无处不在,贯穿于医疗场所管理和诊疗活动的全过程,唯有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融入到医疗管理和职业服务中逐个保护,才能让患者放心、安心。一者是强化患者就医过程的私密保护,为患者在医疗公共场所创造私密就医的环境;二者是重视患者就医个人信息的安全,患者医疗的信息采集、管理、使用全过程都应遵循隐私保护的原则,采取措施“有限有度”,防范和避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