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宣城市林业与公安有效衔接管理办法》,率先在全省建立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
《办法》对涉林案件管辖权进行了明确划分,明确了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规定了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分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由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规定了在两部门分别确定联络员,对接森林防灭火、一林一警及执法协作相关工作,收集案件线索与情报,分析、研判涉林违法犯罪、森林防灭火形势;规定了继续抓好林长制“一林一警”工作措施,细化了林区警长普法宣传、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重要涉林案件查处等职责;规定了启动联动协作机制、实行案件挂牌督办的条件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