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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网红”医疗险“黑”了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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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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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网红”医疗险“黑”了投保人

□ 吴 玲
入网 王恒/漫画
 

凭借保费低、保额高、线上购买便捷等特点,以百万医疗险为主的一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健康险一经推出,便迅速受到消费者追捧,成为保险产品中的“网红”。但其实,仔细扒一扒这些“网红”险的条款就会发现,里面套路还不少。最常见的,就是保险公司“想方设法”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连续投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1月8日《上海证券报》)

近年来有人调侃:“没有保险想不到的地方”,五花八门的保险种类应运而生。千奇百怪的“奇葩”险种,你方唱罢我登场: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扶老人被讹险、雾霾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肠胃险、痘痘险…… 仿佛你的整个人生的种种不如意和遗憾,都可以在保险理赔中得到补偿和安慰。简直有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即视感。

笔者以为,“网红医疗险”这些奇葩险是保险附加险的新花样,不过是营销策划的噱头,是意在吸引眼球的炒作,以达到“吸金”的目的。不过奇葩险的效果远远大于实际保而已,是违反了《保险法》的不法行为,突破保险产品创新的底线。

用规范管理为“网红医疗险”解套。保险作为一种理财金融产品,存在着投资与收益的关系。眼下由于我国保险市场管理混乱,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但是任何一项保险产品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依据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的保险标的是指财产及有关利益,或是人的身体寿命。而如今那些五花八门的保险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而且有违公序良俗。突破了《保险法》的原则,很多奇葩险得不到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不受法律的保护。属于非法产品,不受法律意义上保护的产品,就是损害消费者参保人利益的“糊涂险”,是在误导投保人。有关部门不妨对时下各种“保险创新”进行一次梳理检查,看看有多少新品种保险在忽悠公众,一旦发现违规应立即拿下,同时加强平时的监管,绝不能让违规保险害人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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