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名驴友到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巨蟒峰攀岩时,用电钻、铁锤在岩体上打入26个岩钉,最终攀登至巨蟒峰顶部。经专家论证,3人行为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严重损毁。2019年12月30日,该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2名驴友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连带赔偿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2019年12月31日《北京青年报》)
大自然以其鬼斧神工的巨大魔力,为人们留下来诸多叹为观止的青山绿水和巨峰峭壁,这既成就了神州大地逶迤起伏和婀娜多姿的壮丽景观,也给炎黄子孙和世代国人带来美感享受。出于对中华文化和秀美山川的珍惜、敬畏与传承,保护珍贵文物和名胜古迹当为每个国人义不容辞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担当。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的负面危害不可小觑。首先,对名胜古迹造成的损毁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尤其是对于由地壳运动或自然风化形成的自然景观,一旦遭到人为破坏,便难以破镜重圆或修旧如旧。诚如地质专家对巨蟒峰实地勘察后的认定,张某等3人的行为不仅对该处世界自然遗产的基本属性造成严重破坏,其打入的膨胀螺栓更是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花岗岩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其次,损毁名胜古迹构成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侵害。名胜古迹是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宝贵遗产,当属全社会成员共有与共享的自然性资源。尽管旅游观光已成当下社会的国民刚需,但名胜古迹毕竟不是哪一家的后花园或某个人的私人领地,遵纪守法、文明旅游当为每位游客不可或缺的素质硬核。
诚然,不少驴友的确怀有探险涉峻、寻求未知的好奇欲望,但这就要求游客做力所能及和于法有据的合法事、聪明事,不做破坏生态、僭越文明和违法悖德的丑事与傻事。本案的审判意义不仅是对广大公众环境权益损害的填补,更在于唤起全体社会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包括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在内的各种环境资源的自觉性,警示、教育他人珍惜资源,爱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