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基层治理中,灰色手段仍较常见,一些地方“狠作法”屡见不鲜,选择“狠人”上岗处置矛盾。某镇一位干部说,人不敢管,只有“狠人”敢管。(12月18日央广网)
找“狠人”来用“狠作法”处置矛盾,是只做不说的潜规则。所谓“狠人”,就是“混混”之类,所谓“狠作法”,就是暴力手段,看似有“短平快”之效,但往往埋下更大的隐患。“狠人”素质差,但问题是素质差的“狠人”怎么成了基层干部“救火队员”?原因是聘人用人时,有个心照不宣的标准:心慈手软的不要,只要心狠手辣的。理由据说是为了“以毒攻毒”。知道了这个内情,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在一些地方会成了处理问题的常态。
据实而论,极少数基层干部也知道这样做不法,但明知不对仍在做,驾轻就熟走了老路,根子就在“本领恐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和日益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利益格局更为复杂,陌生领域越来越多,而原有观念、经验、知识、做法越来越不足以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结果就是捉襟见肘,情急之下就只好用缺乏智慧和能力的“狠作法”当成“陈年老汤”应付。
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健全中国的法治。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更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老百姓都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基层干部来讲,更要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做依法治国的楷模。另外,催生努力学习的原动力,提高基层干部的职业素养,掌握新的本领,善于管理创新,也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