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将教师督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坚决杜绝向教师强制摊派无关社会事务,并对教师借调、表格填写等事项作出安排。(12月16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学校是教育教学场所,而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书育人,但近年来,学校和教师的额外负担逐渐加重。除了与教育教学勉强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外,学校和教师甚至还要承担各种社会工作,而这些额外工作多来自于一些党政机关的“转包”“指派”,导致不少学校和教师承担了大量本职外事务,分散时间精力,影响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当前,很多非教学任务,甚至成为学校和教师工作的重点,这无疑是用形式主义折腾教师。一些部门将学校纳入业务管辖范围,学校被迫“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干虚活”,使不少教师的工作量严重超负荷。如果教师总是为了那些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劳神费心,教师的精神状况、心理状态和职业信仰等,必将受到很大削弱,长此以往,势必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还不仅是普通教师,就连校长都深陷额外负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一些学校的校长忙于整理文件和“陪会”,各种事务性活动占用了大量的时间,使校长和教师都疲于应付,也使正常教育教学受到严重干扰。学校的教育责任被混同于无限责任,这使教师们苦不堪言。由此可见,确实到了“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的时候了。
当然,《意见》出台绝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各地如何结合实际,把减负清单填好并落实到位,还将是一大考验。而无论如何,《意见》将惠及1100万中小学教师,必将使其安心教书、静心育人,这令人欣慰,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