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尽管事故最终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确定,但是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的货车超限超载还是引发了舆论热议。(10月14日《法制日报》)
毫无疑问,利润是超载的最大动因,由于运费通常是以里程和货物重量计算,所以载重量越大,收入就会越高。尤其是近年来,运输成本一直走高,甚至出现了“不超载就亏本”的怪相,这使很多卡车司机为了多赚点钱甚至不亏本而不惜冒险。可见,大卡车超载与运输成本过高,当引起重视。
运输成本过高,把我国的物流费用抬高,而高速公路的路桥费、违规收费或罚款等各项费用加一起,又进一步推高了物流费用,而产生的这些费用都要大货车司机自己掏腰包。因此,在不降低道路通行费的条件下,司机的收入就无法保证,而物流费不降低,大货车司机超载问题就将陷入“死循环”。
然而,降低物流费用未必能从根本上破解“不超载就亏本”困局,因为降低的成本并没有使司机真正获益,而多是流入了雇主和商家的腰包。虽然降低物流费需要进行下去,但就目前来看,还是要在司机、雇主、货运中介和货主之间达成有利于各方的谈判价格。而“受害者”大货车司机要做的,就是通过行业协会增强谈判能力,以打破目前行业存在的“不超载就亏本”的“潜规则”。
可见,大货车司机还是要依法行事,不能总是在超载中工作,这样既危险、违法,也不是长久之计。虽然个人在行业面前仍弱小,但积极有为,尤其是不做超载的助推者而是改变者,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安全和利益,也有利于行业今后的健康发展。当然,若想破解大货车“不超载就亏本”困局,绝不仅是大货车司机自己的事情,相关部门在监督制定行规,限制超载以及如何敦促货运行业更安全更合理运营等方面,也要积极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