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
合肥应届生就业率多年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合肥市累计投入就业创业资金达50亿元,城镇新增就业人口达1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左右,就业创业工作稳中趋好。来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年均突破9万人,年底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2019年上半年合肥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0%,处于近年来的低位水平。
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折,城镇就业人数已经超过乡村。从三次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逐步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体,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10%上升至45%左右,第三产业占主导的“倒金字塔形”就业结构进一步形成。从不同经济类型看,随着私营和个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占到城乡就业人员的近半数。2018年底,合肥市就业人员达538.1万人,各行业法人单位数达234978个,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484元,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年平均工资为102954元。
合肥就业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
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半期,城市下放知青大量回城等待就业,大批留城知青和新成长劳动力需要安置,形成待业高峰。到1984年,基本解决了十年浩劫遗留的待业问题。90年代初期,伴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城镇出现大批失业和企业富余人员,1993年开始实施“再就业工程”,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重点帮助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人员实现再就业。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代就业方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达到584家
从2002年开始确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05年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延续扩展,从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拓展就业新空间,演进到2018年下半年以来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全面发力,积极就业政策逐步迭代升级。从早期开办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到两者整合,合肥市逐步建立起覆盖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建立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成立合肥市人力资源协会。目前,全市已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84家,全年营业收入235.78亿元,从业人员2.38万人。
65个各类创业园区,带动就业5.56万人
合肥市建有65个各类创业园区,带动就业5.56万人。实施创业孵化“3+2”模式,建成市级以上众创空间75家(其中国家级18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9家(其中国家级12家);加速器8家,在孵团队超5000个、入驻初创企业超6000家。综合运用金融工具,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5万元。对当年新招用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额度由20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创新开发青年创业引导资金,累计支持项目645个,直接支持金额4.24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5000人。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面向在合肥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年、10万元免担保免利息贷款。自2017年资金运作以来,共扶持339名高校毕业生在合肥市成功创业,发放贷款2.33亿元,带动吸纳就业9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