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长县火车站,一名旅客行李中携带的疑似“定时炸弹”的物体给延安铁路公安处子长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和候车旅客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短短的两分钟,现场的每个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经过民警果断处置,才发现是虚惊一场。(9月10日《华商报》
火车站过检,从行李包中检测出疑似“定时炸弹”的物体。民警要求携包男子开包接受安全检查,但其抵触情绪很大,不愿配合民警工作。于是上演了一场疏散旅客、请求警力增援、划定警戒线等的“防暴剧”。
然而,在引起一片恐慌、浪费大量警力资源后,携包男子才说:“这是充电宝,不要紧张,不是真的炸药包,也不是真的爆炸装置。”并不慌不忙地打开其手机上的某网购平台,找到购买记录让民警看。最终经民警仔细核对,确认该物品为恶搞充电宝。
尽管这一“防暴剧”只是虚惊一场,但必须看到,若购买者将其放在家中把玩另当别论,如果携其乘坐交通工具,或进出于公共场所,这是绝对不可以的。毕竟这一足以令人惊魂的仿真品,一旦被安检出,或被他人发现后报警和预警,注定会引起一场恐慌。倘若携带者既不配合检查也不说出实情,就难免上演类似“防暴剧”,其带来的扰乱公共秩序、浪费公共资源是不言而喻的。
携带如此被恶搞的“定时炸弹”乘坐交通工具,也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由此可见,但凡这一携带扰乱了公共秩序,携带者非但要接受罚款,还要拘留所见。并且当这一公共秩序被扰乱到致人伤亡,或造成公私财物严重受损,还会上升为刑事犯罪。
总之,在这个求新、求异、图好玩的时代,有些不良商家一定会为制造卖点,去迎合生产诸如“定时炸弹”充电宝、“手枪”手机壳等仿真品。这就告诫消费者,毕竟这些仿真品已踩法律底线,切不可因猎奇去购买,更不可携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出于公共场所。否则一旦被安检出,或引发旅客恐慌和公共秩序混乱,那就不是图好玩那么简单,而是要“乐极生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