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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社会化” 不是天价公寓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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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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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社会化” 不是天价公寓的挡箭牌

□ 宋鹏伟
 

今年9月,丹丹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前不久,她在家人陪同下到位于河北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报到,并搬进了“新宿舍”——鹏远学生公寓。“新宿舍”是两人间,丹丹为此缴纳了16640元,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万4千元,还有设备使用费等。(8月26日《成都商报》)

“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万”,不禁让人想起著名的“苏格兰打卤面”,问题是,能不能不要面,光来碗卤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表面上看,住宿费不贵,但要住宿,就必须要接受那天价服务,哪怕只是“拖布转一圈就走了”,也没得商量。既然如此理直气壮,又何必冒出个服务费,干脆来个“住宿费1.6万”岂不省事?究竟是自觉理亏想要遮羞,还是为了给物价部门卖个面子,外人就不知道了?

没发票都是小事,甚至贵不贵也没那么重要,关键在学生们“有没有选择”。如果学校提供了廉价宿舍你不住,而非要选择社会力量经营的公寓,那么嫌贵又投诉无疑就是矫情。现在的问题是,学校似乎没有提供其他选择,在回应中也未表示内部宿舍是否足够使用。

高校后勤社会化是改革趋势不假,目的是使高校摆脱办社会的负担,专心致志地抓教学科研,同时降低后勤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譬如,食堂引入多家经营主体,通过相互竞争实现学校和学生利益最大化。相反,将社会化服务理解为随意涨价,一味从学生身上揩油,甚至不惜以瓮中捉鳖的丑态来榨取利润,无疑是“靠学生吃学生”,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进一步说,这看似宰客的行为,如果高校从中利益分成,就不啻为一种变相涨价行为——以后勤社会化服务来绕过价格监管,一切自我利益最大化。

没有竞争的市场化都是伪市场化,都是以侵害用户权益的方式获取暴利。这意味着天价住宿费虽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但也不能等同于市场行为,不仅因为公办大学要坚持公益性,更因为学生们根本没得选。若这股歪风刹不住,效仿者恐怕就要此起彼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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