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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拟增新规: 高空抛物为被禁止的违法行为

近日,正在进行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为高空抛物增设了专门规定。三审稿将“高空抛物”定性为被禁止的违法行为,不论高空抛物是否伤人,抛物者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草案》三审稿提出:发生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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