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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莫忘了“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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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莫忘了“过期药”

□ 江德斌
 

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日渐细化,但仍未实现全面覆盖,一些居民发出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由于一些社区未设置有害垃圾桶、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布不均、居民不了解正规的回收渠道等原因,很多居民将过期药随意丢弃,形成污染隐患。(8月13日《新京报》)

每家或都有一些过期药,过期药属于危险品,不能随意弃置,以免污染环境,需要安全妥善处理。普通人因缺乏专业知识,对过期药的危害性和处理方法,都不甚了解,往往是混在生活垃圾里扔掉了,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危害。

据《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乱扔过期药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土壤和水源里的抗生素等药物成分超标,最终又会通过食物循环进入人体。过期药品如果当做生活垃圾随意弃置,有可能会流入到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手中,一旦转卖给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病人,将给患者治疗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

此前,各地曾尝试推行过期药回收,比如设置过期药回收箱、一年两次药企上门回收、社区回收过期药品活动等,当时的效果都不错,但可惜没能坚持下来,缺乏长效机制,往往活动过后就乏人问津了。而且,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做法,很难让市民认识到过期药的危害性,培养市民定期处理过期药的习惯,应该从药品安全角度考虑,建立方便易行的处理方案。

显然,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城市,应借机在各个社区普及有害垃圾箱,让市民养成及时清理、投放过期药的习惯,并由药企、医疗机构等定期回收,从而将过期药分类、处理的问题彻底解决掉。如此,可以实现家庭过期药集中、定期处理,降低过期药回收成本,又能实现全程监管,避免过期药被随意弃置,或者非法流入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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