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17日,公安部召开发布会,通报正在陆续推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的60项措施。(7月18日《北京青年报》)
“以学减扣”是对交通违法处理的创新,彰显出浓浓的人性化关怀。有些交通违法行为是不得已的,比如,开车外出办事,却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而短暂违停;有些交通违法行为是无心之失,比如,因一时疏忽大意而忘系安全带,因为事情多、工作忙而忘记车辆限行。在这些情况下,司机虽然应该接受相应处罚,比如罚款扣分,但交管部门还真应给予“以学减扣”之类有条件、有限度的容错改错机会,或者说驾照分救济、恢复途径,以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
有人或许要说,交通违法事实既已构成,处罚后还可通过学习交通知识来减分,岂不是太儿戏?事实上,学交通知识,减驾照扣分,不仅有现实需求,还有法律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还具体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从来都不该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终极目的,执法只有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才会使违法者心悦诚服,也才具有人性化。这些年,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在个别城市陆续实行,有的实行“首次免罚”,有的仅责令当事司机协助劝导交通……而公安部拟试点的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相当于给司机驾照“涨分”,堪称更为体贴。
可以说,“以学减扣”是把司机现实诉求与交通管理结合起来的弹性执法,彰显法治的文明与进步。当然,在驾照享受“涨分”的待遇后,每个司机仍要时时刻刻遵守交规,做到文明安全守法出行。生命比什么都可贵,请不要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