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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理应尊重他人的“安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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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理应尊重他人的“安静权”

□ 苑广阔
 

“我觉得地铁里面太闹人了,有些乘客聊起天来旁若无人。如果同路的时间长一点,家里有几个孩子、家人在哪儿上班、一个月多少奖金,基本全知道了,真有点哭笑不得。”一市民打来热线。在记者采访中,很多乘客反映,现在大家都能排队候车、尊老爱幼,能不能让文明升级,打造一个安静的乘车环境。(6月20日《长江日报》)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涉及到一个“安静权”的问题。之所以要对“安静权”加上一个引号,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这一公民权利规定,但是从公众内心的权利诉求来看,越来越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公共场所享受到必要的“安静权”,也就是不被他人发出的过大过高的声音影响和打扰的权利。

虽然在公共场所打电话、聊天、听歌、看视频,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但也要学会顾及他人的感受。比如你在公交车上大声接打电话的时候,边上的人可能正想休息一下,你的电话就打扰了别人的休息;比如你在餐厅内和同伴大声地聊天,身边的客人可能在低声商量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不得不被你的声音打扰。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文明水平,与很多因素有关,比如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引导;良好、健康的社会风气等。而就拿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这件事来说,除了和以上这些因素有关,同时也和百姓传统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有着莫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很多人可能觉得我们历来都是在公共场所大声说话的,没觉得这和文明有啥关系。但我们现在所处的毕竟是一个比之以前更加文明、开放的社会,原来一些看似和文明无关的行为,现在则可能就已经被归为不文明的行列,就需要我们改变原来的言行举止,以适应新的文明规范和要求。

其实不管是在地铁、公交还是在餐厅等任何公共场合,当你需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把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正常的范围,不对别人带来打扰、不招致别人的反感,都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反而能够体现自己的文明与素质,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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