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不到两年的“扶贫车间”,曾经热闹一时的生产景象不复存在,设备搬离、人去厂空,只留下废弃的塑料垃圾和原材料散落一地,墙上“实施产业带动、助力脱贫攻坚”的标语变成难以兑现的口号,显得异常刺眼……(6月1日《西宁晚报》)
部分“扶贫车间”何以建设火热、运营冷清,只开花、难结果?首先要承认,一些“扶贫车间”的经营能力、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存在严重不足,再加上“扶贫车间”处于农村,交通不便,生产成本较高,莫说盈利满足不了发展和脱贫之需,甚至还存在经营困难。“扶贫车间”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补贴,而没有长远发展能力。
还有一些“扶贫车间”人去厂空则基本是人为所致。一方面,有的村民在政府号召下回乡,有的经营者在地方招引下入村,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学校、民宅等开办“扶贫车间”,只为获取政府补贴,并无长远发展打算;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层政府也不想长远发展“扶贫车间”,只热衷于堆积资金,制造仅供检查的扶贫“盆景”,也就会重投资、轻运营了。
“扶贫车间”应因地因情而建,避免不具备条件“为建而建”;可在一县或一镇内对“扶贫车间”予以整合,重新招商,腾笼换鸟;可在一市或一县的产业发展布局中,规划发展一批“扶贫车间”,把村组“扶贫车间”建在一市或一县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上,就能增加其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对于纯粹搞形式的“扶贫车间”,要解决的则是形式主义扶贫的问题。对这类闲置、停摆的“扶贫车间”应启动问责机制,看看是谁举办的,浪费了多少财政资金,这类扶贫像“粉刷外墙”“借牛充数”等行为一样,都是将扶贫做成“盆景”的假扶贫。尤其是借“扶贫车间”套取政府补贴,车间长期闲置没有生产迹象,这种车间就沦为个别人的捞钱工具,对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及背后的腐败要坚决查处,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确保扶贫资金真能托起贫困群众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