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2018年度省会(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首轮测评情况。在28个省会(副省级)全国文明城市比拼中,合肥位列第7名,受到通报表扬;在113个地级全国提名城市比拼中,滁州、宿州、六安、黄山分列第6、第13、第16、第20名,阜阳、淮南、池州分列第27、第49、第61名,得分全部在80分以上。全国前20名我省占据4席,综合排名全国领先。
此次年度测评由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展开,更加注重群众满意度评价,更加注重考察实际工作效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过度留痕,旨在推动文明城市注重日常经常平常、保持创建常态长效,督促提名城市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综合测评情况看,此轮我省文明城市创建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皖北、皖西城市在基础条件、资源禀赋并不占优的情况下取得了良好成绩,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二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群众参与度更加广泛,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文明城市帮提名城市的结对共建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梯次推进、逐级提升的全域争创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