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以套内面积销售”≠“取消公摊”
合肥二手房是否“回暖”仍需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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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以套内面积销售”≠“取消公摊”
专家预计落地实施还需耐心等待
□ 记者 唐朝
 

上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最近几天,有关“公摊面积将取消”“房价又要涨”的消息则一遍遍地刷屏。对此相关专家表示,该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距离真正落地还较远,按套内面积交易也并非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不会影响购房总价。

公摊面积“不透明”易引发冲突

对于这个消息,有不少市民都给出了正面的态度。“毕竟我们大多数普通人对面积的大小其实没有一个精确的概念,开发商测量面积的报告也不对我们公开。这样的销售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更加直接,省去了后期因为公摊面积导致的与开发商的冲突。”合肥市民张女士说道。

记者同时查询了最近一周进行商品房预售证备案的合肥“公园里”“金港湾公馆”“时代之光”“森林城”4个小区的相关信息。记者梳理发现,这4个小区的平均公摊比例约为17.1%,最高的约为24.5%。另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一二线城市的公摊比例则普遍在15%~25%。

据了解,目前我国公摊的测算主要是依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住宅按照套内面积销售并不等于取消公摊

“从目前来看,这个规范文件的出发点,是要求每套商品房的套内面积要标注清楚,按照套内面积销售,不能够只按总建筑面积来计算。”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郭红兵表示,住宅按套内面积销售不等于取消公摊。“公摊包含了电梯间、消防通道等,很显然是不会‘取消’的。”郭红兵认为,从购房者来看,住宅按照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将更加直观,购房者可以更加清楚地知道所拥有的居住和使用的空间,省去了后期很多纠纷。

对于许多人担心此举会带来房价上涨的问题,郭红兵则认为不用过度担心。“其实如果用套内建筑面积来替换现在的这种销售的手法,那么总价也就是基本不变的。但是房屋单价应该会变。因为他把公摊去掉,相当于开发商要去掉相应的公摊面积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会增加单价,否则的话就面临亏损。

“现在这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整理和汇总的阶段我估计至少要三个月时间。”在郭红兵看来,各类意见整理出来以后,可能还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这个规范才会下发。“但下发还不代表就立刻要起作用。因为这是一个全国性的规范,每一个地区有它不同的特征,带有不同的要求,这至少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郭红兵估计,该规范真正的落实需要一年半左右。

而对于那些在该规范落地前进行预售备案的商品房,郭红兵表示,最通常的做法就是“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即之前预售已经获批的,按老的标准销售,之后审批的则按新的来规范进行销售。

落地实施 面积测绘最需要监督

一旦后期该规范落地执行,郭红兵认为最亟需监督的就是对面积的测绘质量管理。“房子套内面积是谁测的?什么方法测的?会不会公示出来?”郭红兵向记者坦言,目前房屋面积测量的相关工作是最不透明的地方。“实际上有个一个面积的测绘报告,但购房者是看不到的。”郭红兵介绍道,“所以我个人希望关于套内面积测绘的部分,还是应该再做得更加透明、专业、公开一些。”

除此之外,郭红兵还向记者表示,如果后期该规范落地合肥,还应当对开发商做好监督,“应当要防止一些开发商在这个时间投机取巧,借机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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