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将于1月20日上午表决。条例草案支持非遗“进社区”“进校园”,拟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1月17日《新京报》)
用法律保护发展非遗文化,能够让非遗文化的发展走上法制轨道,能够告别一阵风,打造保护常态,发展永远,这是让非遗文化生生不息的法制保障;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是激活非遗文化市场,打造市场繁荣动力,能够助力非遗文化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
保护非遗文化是为了保住我们的民族之魂,文化之根;发展非遗文化是为了传承创新,让非遗文化成为我们今天拼搏新时代、奋斗新征程的精神力量、智慧能量。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思想的变化,人们对非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在需求常常被现代商品的花里胡哨遮盖。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推出消费补贴的方式,那么,就能够调动起人们对非遗文化产品的消费积极性,让潜在的消费潜力爆发,让非遗文化产品的市场逐渐火爆起来。市场有一个非常奇妙的现象,就是跟风效应,越有人买,买的人越多,卖的人越多,新产品的开发越多。我们就是要通过消费补贴的方式,打造这个市场的奇妙效应,让非遗文化产品火起来,助力非遗文化产业壮大起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这个宝贵精神财富里,有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智慧基因,有我们打造今天和明天中华民族独特强大竞争力的力量源泉。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越是自己的,越是有强大竞争力的。保护和发展非遗文化功在当今,利在千秋。通过消费补贴的方式刺激消费、激活市场,消费者欢迎,满足了潜在的根深蒂固的文化需求;传承者欢迎,增加收入、获得动力;新时代欢迎,精彩文化,打造精神能量、智慧动力,为新时代创造更大奇迹输入“中国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