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网曝“湖南省郴州市二中高569班家委会家长用班费违规宴请六名教师,并赠送红包”引发网友热议。该事件发生后,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进驻郴州市二中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校六名教师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红包情况属实,目前均已受到相关问责处理。(1月16日封面新闻)
公众所关注的问题,不会止于几名教师的具体“违规事实”。更大的疑问,是一些为师者何以能做出这等令人不齿之事?是偶尔为之,还是在学生、家长身上“薅羊毛”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甚至“生活方式”?
学生们交的班费,家长们的血汗钱,竟被拿去供老师吃喝、洗脚,还往兜里揣,这种老师可知何谓“师德”?又何谓“师者”?就算是班主任公示、征求了意见,当老师的就能心安理得地拿班费去挥霍?是没想过,有了这种不体面行为之后,怎么站在讲台上面对自己的学生?还是当老师的并不在意学生会怎样看自己?
最难想象的是,老师们如何教育学生做人?抑或是,上课时都是只讲课本,从不涉及德育?
而为人师者,若连一点基本的羞耻感都没有了,还有没有资格从事这个职业,难道不是个问题?
教师腐败,寻租对象是学生,因而伤害力更大。首先,教师腐败所明示或暗示的规则,会潜移默化到学生正在形成的价值观中,这是最可怕的。再有,本应被学生敬慕的老师,其形象在学生心中崩塌后,很可能在学生心里产生几何放大效应,这也是个可怕的问题。
钱理群老先生曾担忧,有些大学培养了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所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否在中小学阶段就已被进行了“基础培养”?而如“吃班费”这样的教师腐败,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较为普遍的“师风”?都值得关注。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而如果师者自身成了学生的一种“惑”,此“惑”何以解之?这个问题是更大的“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