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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水军” 就须依法亮剑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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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水军” 就须依法亮剑

 

□ 杨玉龙

据公安部消息,针对自媒体“网络水军”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依法深入开展侦查调查,成功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打击“网络水军”嚣张气焰,法律就须亮剑。比如,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就是在向“水军”开战。而且,上述公安部门打击“网络水军”相关数字,更彰显出国家整治网络空间秩序、维护网络安全的坚强意志。

同时,打击“网络水军”更须综合发力。一则平台应履行好法定责任。《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与《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这就意味着,平台越大,责任也越大。所以,相关平台应做抵制“网络水军”的先行军。

二则从业者须谨慎加入“水军”。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媒体“网络水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对此,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网络大V,均须认识到“水军”危害,并自觉远离。

三则需要群防群治。网络良好秩序有赖于共同治理,对于网络上这股浊流,每位网民要勇于发现、敢于揭露。比如,对于“网络水军”的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处理,以使其得到快速精准打击;而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让公众掌握识别“网络水军”的能力,以及相关打击技巧,从而形成各方严防严控严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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