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回购和高送转新规
回购政策明确五大制度 “堵住”内幕交易和拉抬减持
沪深交易所整顿高送转乱象 高送转挂钩业绩 禁利益输送
本周证券热点前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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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整顿高送转乱象 高送转挂钩业绩 禁利益输送

 

上周五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对“高送转”存在的市场乱象进行整顿。距离4月征求意见已经过去半年,此次正式文件相比征求意见稿无太大变化,主要将高送转与公司业绩挂钩,约束股东减持、限售股解禁等行为。连续多日逆市大涨后,高送转概念在上周五剧烈回调,数据统计,高送转概念指数跌4.92%。

挂钩财务指标

根据梳理两地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若要披露高送转,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

2、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

3、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提出高送转方案的,每股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向投资者揭示风险,且其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

4、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约束股东出货行为

不能配合股东减持: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情况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不能解禁期间披露: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高送转行情或将熄火

近期高送转概念股受到投资者热捧。正元智慧因发布高送转预案连续收获4个涨停;正业科技与汉邦高科连续涨停2天。而在上周五当天,该板块出现大幅下跌,跌幅4.92%。此次两地交易所出台高送转新规,对炒作概念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利空。

事实上,上市公司为市值管理过度进行高送转并非好事,中弘股份就是鲜活的案例。首单“1元退市股”中弘股份此前曾疯狂进行高送转。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将高送转与公司业绩等指标相挂钩,主要考虑是保证高送转有优良的业绩做支撑,使上市公司送转股回归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具体制度安排上,明确高送转与业绩增长相挂钩,业绩复合增长率应不低于股本摊薄比例。同时,若公司亏损、业绩降幅较大、送转后每股收益过度摊薄、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均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除了同业绩挂钩之外,《高送转指引》还对股东在高送转方案披露前后的减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进一步减弱了市场利用高送转概念炒作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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