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资深“猫奴”徐童(化名)打算趁着促销打折,给爱猫再囤一些猫砂。打开日常使用的某电商APP,搜索到之前买过的一款进口猫砂,页面已经标上“11·11大放价”的字样,售价为每袋109元。然而,今年9月28日,同样在该电商平台购买的同款同包装猫砂,徐童的订单记录中赫然显示:每袋只有99元。号称“全年最低价”的“双11”售价,竟然比平时还贵,在徐童看来,没有经历过价格欺诈、销售陷阱的“双11”是不完整的。(11月11日《法制日报》)
非预售商品没有日常对比,消费者很难发现价格欺诈。可是,预售商品如何呢?同样也存在欺诈。一些奸商用“先涨价再降价”“虚构原价”等策略,一些没有认真对比的消费者,没注意价格的变动,以为在“双11”买到了低价商品,很容易上当受骗。我们需要诚实守信的“双11”,希望职能部门、电商平台能履行其监管职责,确保消费者权益。
当然,多家电商平台为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苛刻的管理制度和违规处罚机制。同时,也利用大数据技术侦测手段,对电商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跟踪监测,严防商家钻空子。可是,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首先,大数据技术侦测、价格追踪机制看似效果不错,但对于一些“骨灰”级商家,还存在漏洞。其次,电商管理平台虽然监测到了价格异常,发现了奸商的价格,但他们往往把价格欺诈看成了不可外扬的“家丑”,低调处罚或不处罚,这其实是一种纵容造假。
每一年的“双11”,都是投诉的高峰。所以,“双11”过后,电商管理平台不能只顾着炫耀辉煌业绩,别忘了对奸商秋后算账。作为电商平台,要对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而有些价格欺诈是消费者发现的,消费者细心认真,发现了价格变化的猫腻,留存截图作为证据,投诉到工商部门。此时,工商部门也应积极地介入,认真查处。无论是哪种路径发现的价格欺诈,处罚都应当阳光公开,并将奸商的欺诈所得金额返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