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人均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善,不少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有意愿继续参与社会工作。在老年人自愿的前提下,打通参与渠道,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政策体系,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营造老年人想参与、能参与、乐参与的社会氛围势在必行。(10月29日《人民日报》)
当有这种愿望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就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且探讨老年人“再就业”的可行性。首先来说,在老年人自己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推动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是完全可行的。这不但符合老年人自己的愿望,而且也会利用老年人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让其他社会成员获益。
其次,对聘用老年人的单位、公司、企业来说,不但可以从老年人所掌握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娴熟的专业技能中获益,而且还可以充分发挥老年人“以老带新”的作用,帮助年轻员工快点成长和成熟,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多数选择“再就业”的老年人,不会过于计较薪酬待遇,所以也不会额外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所以,国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也要改变观念,为老年人的“再就业”创造条件,扫清障碍。
再次,作为老年人,不但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在“再就业”过程中遭遇意外情况,同时也要对“再就业”抱有一份宽容、淡定的心态,没有必要再和单位的年轻人争强好胜,同时也不要过分计较待遇、福利、得失等等。虽然老年人在经验上有优势,但是在体力、精力、创造力上,和年轻人确实无法比较,如果老年人对“再就业”期望值过高,可能会让用人单位打退堂鼓。
老年人“再就业”利国利民利己,值得鼓励,但这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家庭的通力合作;同时更需要完善制度设计、政策体系,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还需要老年人自己调整心态,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