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顾名思义,实际上就是公用自行车,是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希望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路程问题。目睹当前共享单车种种遭遇,我不禁想到几十年前的自行车,同样是车,境况却天壤之别。
我小时候小集镇自行车凤毛麟角,区长、公社书记下乡都步走,只有去城里办事才骑自行车或搭乘大拖拉机。一次,我以父亲名义从税务所借了一辆自行车,和小朋友们去公路边学骑车,不料没多久,自行车坏了无法骑。车子坏了当然要修好才能归还,可去哪儿修不知道,因为自行车是稀罕物,小集镇没有修车摊点,只有到县城才能修。后来听别人说,我的一位远房表哥从前在县城做过工,会修车。于是我推车去找他,他说,我替你修车,你顶我去生产队干半天活。车子修好后,我及时还给税务所了。后来我到合肥工作,大部分人上下班乘坐公交车或步走,很少看见有人骑自行车。因为一来自行车价格不菲,100多元一辆,当时我刚进厂当学员,第一年月薪18元,其他师傅们也就是30~40元左右。二来凭票购买,望车兴叹,一般普通工人去哪儿弄票呢?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吃一块豆腐干或抽包烟都要凭票供应,如果自行车这个“庞然大物”不凭票供应,那才是不正常呢。大家相互调侃说,今天上班乘坐的是11路小包车(意为步行)。
后来生活水平渐渐提高了,自行车也就慢慢地多了起来,尤其到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八十年代,凤凰牌、永久牌及后来的金狮牌、美奇牌自行车,深受广大市民喜爱。这一时期,自行车特别多,市民上下班骑自行车和各大影剧院停车场成为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连外国朋友都称赞中国人记性好,偌大的影剧院广场,黑压压一大片自行车,怎么一下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辆呢?然而,更令人羡慕的是,自行车无论停放在市区任何大街小巷、道路两旁,都是完好无损,排列整齐。偶尔也有偷盗行为,但纯属极个别现象。
综观共享单车目前存在的随意丢弃、东倒西歪、恶意损坏等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车辆属性、管理体制、思想意识和人员素质等。也许有人认为,以前的车子是私人财物,偷了犯法,而现在的车子是“老公”的,没人管。这实际是误区和错觉而已,共享单车,从规划设计到具体实施,直至最后善后服务,涉及到方方面面诸多部门,只不过我们没有全部了解罢了。共享单车服务于民,同时民众也要保护单车,相得益彰,才能彼此长久。现共享单车面临各种险境,究竟何去何从?能走多远?除其他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本身。我衷心希望,共享单车越走越好、越走越远,因为它毕竟方便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