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卖“天价鞋垫” 背后是监管失守
计量监督应为甲醛检测去伪存真
期待尽快为“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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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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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监督应为甲醛检测去伪存真

□许 辉
 

上海一刚毕业的大学生觉得租的房子味道大,要求出租方进行检测,结果一个月内该房子检测了三次。第一次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出租方进行相关空气治理后,第二次检测数据显示达标,但该学生发现检测过程检测人员操作违规,又要求第三次检测,结果依然超标。(9月12日《钱江晚报》)

甲醛是否超标,已成为我们对自身居住环境的关注重点。这也促成了甲醛检测生意的火爆,网上销售的甲醛检测设备却五花八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家用甲醛检测仪(盒)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市面上受消费者欢迎的7款甲醛检测仪器不靠谱,最高误差高达228%。因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建议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检测,可“当面也能作假”的情形,让不少人对专业检测机构的诚信产生了深深的疑虑。

要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必须要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CMA资质。《计量法》第22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甲醛检测属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甲醛检测设备应当属于计量设备的范畴,有必要适用计量法的规定加强监管。也就是说,计量监督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将甲醛检测设备纳入其监督的重点,用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对那些鱼目混珠的甲醛检测设备进行查处,通过专业的监管终结甲醛检测设备鱼目混珠的现状。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甲醛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既要严格禁止其从事甲醛治理等业务,防止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引发公众质疑,也要从技术层面防止其数据造假,如对空气采样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复查等,一旦发现有故意造假行为的,则必须依法处理到位。对那些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李鬼”们,监管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毫无条件地责令其终止甲醛检测业务,以防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以尽快实现甲醛检测市场去伪存真,真正让公众在甲醛检测面前不再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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