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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蓄电池 让绿色交通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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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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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蓄电池 让绿色交通功亏一篑

□刘 勋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种政策措施规范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工作,但记者在江苏、广东、宁夏等地调研发现,铅酸蓄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回收环节上,一边是正规再生铅企业普遍“吃不饱”,另一边却是大量废旧电池流入“黑市”。 (7月23日《经济参考报》)。

如果废旧蓄电池不能被安全高效地回收利用而造成环境污染,那么这种污染就会抵消电动交通工具的绿色价值,与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的初衷相去甚远。

回收利用废旧蓄电池最关键的就是要妥善处理污染物,防止铅酸废液被随意倾倒。正规的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具有规范的技术标准,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处理。但是这种规范需要资金技术的投入,在原料的回收价格上就无法与那些“小作坊”进行竞争,因为“小作坊”不需要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直接一倒了之。“小作坊”处理成本低就能拿出更高的价格回收废旧蓄电池,这就导致大量的废旧蓄电池未被安全处理。不少群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不愿意将废旧蓄电池低价卖给正规回收企业,另外也普遍不知道谁才是正规的回收者,卖给上门收购、出价较高的“小作坊”则十分普遍。

对于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现象,不仅要求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还要建立完整的回收利用机制,细化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回收责任。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铅酸蓄电池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除此之外,电动交通工具的销售者必须要承担废旧电池回收站的功能,对于送来的废旧电池要做到来者不拒,不以消费者是否在此购买商品为前提。销售者还要承担环保宣传的责任,图文并茂地说明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危险性,政府应该给予回收站相应的补贴。

作为防止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的最后防线,消费者的责任也必须细化,蓄电池的产品追溯系统要明确消费者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法律责任,蓄电池上要有明确的回收站地址,对于报废期过后无正当理由未将废旧蓄电池环保处理的消费者,环保执法部门可以建立处罚制度进行罚款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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