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道
停车场不应成“宰客场”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停车场不应成“宰客场”

□ 杨玉龙
刀客 王恒/漫画
 

近日,韩先生因在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将近56个小时,交了一千多元的停车费而感到不解。无独有偶,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多位网友称北京西站地下停车场存在收取“天价停车费”现象,质疑其违反发改委相关规定。(7月10日《新京报》)

对于停车场运营方而言,其定价标准是根据规定、测算、成本、周边停车场情况等条件决定的。诚如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其定价主要是以停车场的车位数量、每个时段进出车辆数量、运维成本为依据确定的。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封顶价格”并非强制要求。但如此一味地向“钱”看,追逐利益,可曾想过客户的真切感受?

尽管上述不设“封顶价格”并不违背相关规定,但是作为重要交通枢纽之地的停车场,也应该摒弃如此收费的经营理念。据报道,与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的做法相反,一些停车场就设置了“封顶价”。比如,北京南站、首都机场其全天停车收费标准均低于北京西站停车收费标准,其中北京南站地下停车场每日封顶金额为192元。

其实,设置“封顶价”不单单是“让利于客户”,更深层次来讲,未尝不是在助推城市良好形象的树立。其中道理不难理解,如果每家停车场都奉行不设“封顶价格”的理念,增加的是用户的停车成本;但是,一旦停车场收费都高不可攀,谁还愿意来“挨宰”?

当然,对于停车场不设“封顶价格”的现象,不能只让消费者忍气吞声或怒怼,相关部门不能对其放任不管。毕竟3000多元、8000多元停车费,不是小数目,即便符合运营商的自主定价规矩,但也不合理。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其经营行为加以引导。

一言以蔽之,笔者以为,把合法合规的事情办得“更合理”,才能贴近人心,才不会落得“宰客”之嫌。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