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了解到,2018年一季度,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0元,同比增长9.8%,位居全国第六,中部六省第一。同时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创2015年四季度以来新高。
记者获悉,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构成均高速增长: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9.1%;经营净收入增速为9.9%;财产净收入1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在四项收入中增长速度最快;转移净收入增速10.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