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杭州的烟民们恐怕都在关注着当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修改,不仅是烟民,这次修改也引发了较大的社会争议。因为它拟删除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受到外界褒扬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措辞,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6月7日央广网)
中国控烟协会透露,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0个城市相继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已覆盖了全国11%的人口。此外,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已实现了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特别是,2015年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凡是“带顶儿”、“带盖儿”的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如此语境下,杭州拟修改控烟条例,允许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显然是控烟立法的一种倒退。
毋庸讳言,目前全国控烟形势不容乐观。以效果比较好的北京为例,目前北京成人吸烟率22.3%,吸烟人群399万人,比《条例》实施前下降了1.1个百分点,吸烟人群减少20万。但餐厅、写字楼等场所表现仍不佳,社会共识仍需强化。究其原因,除了监管部门执法手段软弱无力,目前仍停留在劝阻、限期整改等处理方式之外,也与宣传、教育、警示等措施缺失脱不了干系。
从相关监管部门反应迟钝、动作迟缓、执法不力,我们看到了执行公共场所“无烟化”之艰难。然而,中国烟民人数居高不下,除了烟草文化根深蒂固、国人控烟意识不强、戒烟积极性不高外,更与立法滞后、措施偏软有关。特别是,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可见,在多地推出控烟条例的背景下,国家层面的立法何时落地,广受关注。
换言之,杭州拟规定“室内设置吸烟区”,开控烟倒车,倒逼控烟统一立法。为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统一立法,扭转各自为政的被动局面,显得尤为迫切。更重要的是,应从源头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加强防控和管理,宁可不要这高耗社会成本的GDP,也不能让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