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盲人歌手周云蓬在银行办理借记卡,银行工作人员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拒绝办理。对于这个理由,周云蓬无法理解,他表示,银行应该想办法让无障碍通道更好,而不是要求监护人陪伴。涉事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与周云蓬取得联系,得到其谅解。周云蓬也通过微博确认已收到道歉。(3月28日《新京报》)
盲人歌手周云蓬办银行卡遇阻,显露了银行对残疾人存在服务短板。而放眼四周,社会给残疾人朋友提供的公共服务,其实还有许多相同与相近的尴尬。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亟待补上这块短板。
在周云蓬办理借记卡过程中,涉事银行支行工作人员的做法明显有失专业水准。比如对“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混淆不清,要求残疾人有监护人陪伴更是无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并不包括盲聋哑人。
相关法律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未必要优先服务,但要求被尊重、获得平等对待,并不那么容易。
尽管涉事银行已向周云蓬道歉,但太多的现象仍让人如鲠在喉。不难看出,当下还有不少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都或多或少存在影响残疾人正常生活的现象。比如,公共服务机构未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公共交通工具未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公共停车场未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城市道路上的盲道被占用、不畅通,残疾人轮椅难进入公共服务机构的大楼……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一个残疾人幸福,就是一个家庭幸福。为残疾人着想,也是为我们自己着想。让每个残疾人有尊严地生活,需要包括残疾人朋友在内的所有人积极努力。残疾人事业的状况,是现代文明和进步的缩影,为此,我们应作持续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