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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吃泡面事件 不能“自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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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吃泡面事件 不能“自顾自”

 

▋殷建光

最近几天,网上流传着一段高铁吃泡面的视频:一名男子在高铁上吃泡面,被一名女子怒怼。视频中的女子怒吼“整个高铁都知道不能吃泡面”,情绪激动,且言辞激烈。这段视频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这位女子素质太差,也有人认为高铁上吃泡面,味道确实让人反感。(3月11日 《扬子晚报》)

据悉,高铁、动车上一般不卖泡面,如果是自己带的话,没有规定高铁、动车上不能吃。这就意味着,泡面属于高铁的“无禁食规定”食品,乘客可以吃。况且,对于长途旅行者,不允许吃喝没有人情也不现实,吃泡面充饥未尝不可。

但是,高铁上吃泡面虽不是违法违规的举动,但也应顾及到旁边乘客的感受。以视频中发飙的女乘客为例,之所以大动干戈,是因为她的孩子对泡面过敏,曾跟这名男子沟通过,但对方执意不听,她这才发泄不满。

笔者以为,这样的事件发生,源于双方在公共场合的“自顾自”。一方面,对于吃泡面的乘客,如果能够体谅这位母亲爱护孩子的心情,到高铁其他地方,比如车厢连接处或到餐车食用,未尝不可;另一方面,于这位女乘客而言,自己抱着孩子暂时躲避一下,或者言行不过激,也可以让事件得到缓和。关键是双方都懂得退让一步。

这样的事件印证了一个道理,就是在公共场合切莫“自顾自”。尽管一些情况或行为,法律并没有禁止,但也应顾及到社会公德。倘若即便不违法却违背了公德,也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以及干扰,引起旁人的反感不说,更会诱发一些没有必要的怒怼乃至口角。所以,公共场合法律规矩与道德规则同样都需要遵循,切莫任性给自己和旁人添堵。

同时,在互联网时代,一些事件往往会一瞬间成为社会热点。以高铁吃泡面事件为例,被拍摄视频后,迅速传遍网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尤其对当事人的面部没有进行技术处理,既侵犯了其隐私权和名誉权,更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比如,一些网民人肉当事人,无异于网络暴力。所以,在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也不能“自顾自”,而不顾法纪和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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