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在许多小超市、小卖部门口,看似随意地摆放着一块虽然很小却足够醒目的纸牌,上面写着“高价收药”四个大字。更有甚者,还有人专门到乡下去从事此项生意。可以想见,这门生意的利润与回报应该是较为可观的。(3月7日《北京青年报》)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有着严格规定,国家对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回收药品再出售牟利被国家明令禁止。从事“二手药”回收的药贩子,大多文化水平较低,乃至根本没有药学知识。他们在回收药品时,仅靠外观识别,很难避免假劣药品通过回收渠道流入市场。非正常途径回收来的药品,一旦用于临床治疗,疗效没有保证,极易引发药品安全事故,以致危及生命安全。
应当承认,由于非法回收药品流动性和隐蔽性强,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的打击收效甚微,可谓治标不治本。实践证明,仅靠打摧枯拉朽般的“运动战”是不够的,关键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二手药”监管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卫生、药监、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应共同行动,分别加强对医保运行、医院药品管理、药品流通及非法回收药品广告等方面的监管,从源头上彻底铲除“二手药”生存的土壤。
一方面,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电视、手机微信、设点咨询宣传等形式,加大对“二手药”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从科学用药角度提高公众对药品正规回收的理解、支持和认知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后期处理的相关规范化管理和深入农村、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从源头上堵住“二手药”黑市。政府、医院和企业还应加大宣传普及医药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正确使用药品的方法,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重点回收的高价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议药品生产企业对价格较高药品的包装盒设计进行修改,实现一次性使用,避免被不法分子重复利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也可以尝试建立药品退货机制,以减少或杜绝回收药品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