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在接亲途中将新郎捆绑起来,导致新郎不慎摔在了地上。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一位新郎官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婚礼当天栽“大跟头”,并导致十级伤残。造成这一恶果的,正是当天闹婚礼的3名“好兄弟”。日前,经遵义市播州区法院调解,新郎的3名“好兄弟”,共计向他赔偿9万余元。(2月28日 《贵阳晚报》)
春节前后是办婚礼的高峰期,恶俗婚闹的新闻报道也开始走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例如最近被高度关注的“公公婚礼亲吻新娘儿媳”的报道,就掀起了一片谴责之声,引起了人们对伦理道德、法律制度、糟粕传统的激烈讨论。
恶俗婚闹发生的根源是部分群众对传统认知的偏差和对法律的无知,“结婚三天无大小”“婚礼越闹婚姻越幸福”等观念仍然存在。移风易俗从来就不是简单易行的事情,消除丑陋风俗的历史惯性需要久久为功,离不开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等力量的共同努力。宣传教育是狠刹婚闹歪风的有效途径,也是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治理方式。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遵义的这起婚闹引发的民事纠纷就是很好的案例。案例是法律对社会现象后果的判断,其直接涉及个人的利害关系,对于群众而言具有接近性,能够引起内心的触动与共鸣。对于各地发生的婚闹案件,各级文明办、扶贫办要联合司法机关、新闻媒体进行策划宣传,将狠刹婚闹歪风与文明建设、精准扶贫、法治建设进行充分的结合。宣传活动除了传统的标语横幅、传单视频、下乡开庭之外,还有充分结合婚闹案例的特征,要瞄准年轻群众尤其是农村青壮年群体,可以将宣传的阵地安排在青壮年返乡必经的交通枢纽,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技术手段,对该群体进行精准信息推送。
恶俗婚闹的发生证明了部分群众精神上的贫瘠,反映了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尚存在不足之处,这都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依法治国等事业的绊脚石、拦路虎。恶俗婚闹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必须要直面问题、坚决铲除,不能放任这种陋习继续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