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和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发布餐饮业劳资协商“指南”,其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扫码打赏、微信小费,拓宽员工收入渠道。”(1月30日《新华日报》)
工会与企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是工会份内事,然而劳资协商“商”到了推行扫码打赏、微信小费,不但不伦不类,更是出线越界了。员工收入渠道当然要拓宽,但不应借“打赏”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这种假公济私的做法居然还要“鼓励”,令人匪夷所思。
在笔者看来,依样画葫芦跟西方国家小费学的“打赏”,在国内难服“水土”。与一些国家不同,国内服务业工资通常由底薪+绩效组成,餐饮费中已包含服务费,顾客进店用餐消费,已按账单付费,当然不该再额外支付,二次买单。顾客需要良好的服务,然而非要另外“打赏”才能得到,暗示的是不给小费就不给良好服务,这其实是一种隐形的要挟——所谓“打赏”凭顾客自愿,不过是虚晃一枪。
更值得思考的是,这些年餐饮业“创意”迭出,从“最低消费”到“消毒餐具收费”,从“逢节涨价”到“扫码打赏”……靶标皆是顾客钱包,只要商家愿意,想用什么花样敛钱就用什么花样,消费者只能处于被动的地位。这些东西一开始都“偷偷摸摸”,很快就蔓延开去,还披上“行规”马甲,更甚者像“扫码打赏”现在还入了“指南”。不难想象,“扫码打赏”在得到“鼓励”后会怎么疯长,甚至还会变出从餐后挪到餐前的花样,顾客不“赏”服务员就“摆臭脸”让顾客不“爽”。播龙种还须防止收跳蚤,而播的本就是跳蚤,收什么还会有悬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