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两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经3名利欲熏心的被告人非法买卖、交换,从个人隐私沦为“商品”。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个人信息涉及合肥多所重点中小学家长和学生。
梁某某与丈夫共同经营安徽某公司,主要从事短信群发业务。去年元月份,她从他人处购买2万余条包含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家长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备在经营短信业务过程中提供给客户使用。同年4月,经营合肥某学堂的冯某通过电话联系梁某某洽谈短信群发业务,并得知其有2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遂与其商议后确定以9000元的价格从其手中购买该信息,同时购买10万条短信群发业务。同年4月17日,梁某某按约定以9000元的价格将上述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冯某,相关信息包括合肥市多所中小学的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等内容。
据了解,冯某和黄某某系培训机构的旧同事,2017年4月,冯某至合肥某学堂从事学生培训工作,黄某某至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工作,两人约定信息共享。冯某买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将多所学校的学生信息共计15236条,非法交换给黄某某,黄某某将其持有的从他人处获取的合肥市两所中学的学生信息共计3836条,非法交换给冯某。
去年5月11日,民警发现黄某某电脑内有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遂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随后,冯某、梁某某相继自动投案。庭审中,检方指控,梁某某、冯某、黄某某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依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梁某某等3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