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关,农民工讨薪问题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2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城乡建委获悉,该委下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对症下药。(12月28日《南国早报》)
通知明确,对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这无疑加大了欠薪的风险成本。现在许多无良老板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有的甚至卷走工钱玩失踪,很大程度上是对欠薪还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如果欠薪将有可能得不偿失,则就让欠薪的“好处”成了苦果,如此“利弊”权衡之下,欠薪势必成为玩不起的“游戏”。
当然,或心存侥幸,或利欲驱使,依然不能排除个别老板铤而走险。而即使老板因欠薪付出代价,欠薪终究已经是既成事实,员工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尤其是,不少农民工靠工资养家糊口,本来就一天也耽搁不起,即使被追回,也已经影响了正常的生活,欠薪显然是不能承受之重。因此,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欠薪的制度制衡。而现在欠薪的高发,凸现出的恰是制衡措施的滞后和被动。
也因此,南宁市城乡建委的通知中有许多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比如,如果因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总承包企业违法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资的责任。
如此措施无疑让农民工吃了定心丸。而于老板其实也是有利的,欠薪毕竟不会给老板任何好处,只会蒙受更大的损失,而当企业主端正经营理念,经营和管理步入良性轨道,也自然不会有欠薪发生。因此,对于欠薪固然要有事后的惩处机制,但更要着力于防范,尤其是针对建筑行业欠薪的严重,以及其特殊性,对欠薪的防范,纳入制度和法治的轨道,更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