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电动自行车成“隐形杀手”
该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差评权”
点穴减肥类的乱象该好好治理了
非 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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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电动自行车成“隐形杀手”

 

▋杨玉龙

1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经初步勘查,此次火灾系电动自行车引发。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经济实用、占地面积小、绿色环保等优势,成为不少人首选的代步和运输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日益增多。(12月15日 《法制日报》)

作为一种代步工具,电动车自行车,有着很大市场空间。对其规范很有必要。其一,应加强行业标准建设。通过对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充电配套装置等的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从而抓好电动自行车的源头治理,使其符合安全规范、环保规范等,以规避“问题车”的流入市场。令人欣喜的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经立项。

其二,对于厂家和经销商而言,应自觉立足“安全第一”。一方面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不要因消费者的需求,肆意调高速度,或者安装违规配件等;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安全警示,引导消费者安全保养车辆、安全骑行。

其三,对于消费者而言,依法文明骑行最重要。比如,肆意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往往会成为“马路杀手”。还有就是,两种现象也值得警惕。一是驾驶人低龄化;二是驾驶人老龄化。基于自身的反应能力,他们骑行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和刹车安全不容乐观,一旦发生事故悔之晚矣。

其三,交管部门的严格执法同样不能缺失。以上海市为例,从今年3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在上海一旦上路行驶便视为违法,所有电动车必须登记牌照后方可上路。针对电动车乱象,上海交警部门还创新执法方式,比如,针对外卖、快递行业改装车横冲直撞的问题,交警部门推出记分卡模式,要求企业实行双罚制,这些都是消弭电动车乱象的有力举措。

有数据显示,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辆,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达5000万辆,唯有电动车安全上路不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隐形杀手”,才能实现皆大欢喜。因此,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每个骑行者共同努力,以避免悲剧的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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