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月底,2016年度全省各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公布,其中宿州市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继计划中的涉水项目被叫“暂停”,12月6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被约谈。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九月底考核结果公布。宣城、铜陵市考核等次为优秀;芜湖、蚌埠、滁州、池州、黄山、六安、安庆市考核等次为良好;合肥、亳州、淮南、阜阳、淮北、马鞍山市考核等次为合格。
经测评,宿州市2016年度“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57.87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考核规定》的要求,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要由省环保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约谈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作出区域限批要求。今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已暂停宿州市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考核等次为合格,但得分低于70分的淮南、阜阳、淮北、马鞍山4市,也受到黄牌警示。
12月6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当天省有关部门及领导对宿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实施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