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夸张地说,我周围90%以上的大学同学都用过分期消费,衣食住行、休闲娱乐都可以通过分期消费解决。”王鹏是北京某大学的大三学生,早在刚入学的时候,他便开始使用分期消费,感觉很方便。分期消费在大学生中很普遍,大到购买电脑手机、教育培训,小到话费充值、电影购票,他们都喜欢选择分期。(10月27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大学生“超钱”消费现象,备受舆论关注。调查显示,中国大学在校生月均消费1212元,近三成在京大学生每月生活费超过1600元。可见,大学生群体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但生活费主要来源依然是父母,动辄上万元的电子设备、每月上千元的生活费,让不少家长感慨“压力山大”。特别是,除了靠父母支持之外,依赖信用卡或信贷,也是大学生消费主要来源之一。
当下,在各类消费观念与消费资讯的鼓动下,部分国人抛弃了“以俭为德”的古训,大踏步走进“举债消费”的行列,而一些在校大学生,也纷纷加入了“分期消费”的队伍。不可否认,“分期消费”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其价值依旧存在,不能因噎废食。然而,“分期消费”只适应特定人群和特定时段,特别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分期消费”是一种高风险的消费方式。
大学生是纯粹的消费者,基本上没有收入,往往通过信用卡或信贷去满足自身的消费欲望,购买一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商品。换言之,大学生“分期消费”,实际上是“过度消费”。而银行等信贷机构轻易地发放信用卡或贷款,很可能使理财观念薄弱的学生陷入恶性循环,为了还钱饿肚皮,或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银行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金融机构,应该提醒大学生不要负债消费,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给大学生发信用卡或放贷,并无不妥,但应该以助学和创业为主,而且应委托家长进行,以此规避大学生的消费风险。作为大学生,应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崇尚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慎办信用卡或信贷,在日常消费上不能“寅吃卯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