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会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建设实施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通知》,要求公共支付平台建成后,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必须通过公共支付平台办理,不得要求通过其他支付渠道或代收机构办理。
从该通知下发起,各地各部门不得新建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10月20日前,完成公共支付平台与省级和6个试点市(合肥、亳州、蚌埠、阜阳、滁州、芜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20日前,完成公共支付平台与其余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8年5月31日前,开展全省非税系统集中化改造工作。
按照工作规划要求,对适合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含线下政务大厅)办理的非税收入缴款业务,必须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办理;对不属于政务服务范畴,但涉及面较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非税收入缴款业务(如考试报名费、学费等),应纳入公共支付平台线上支付渠道范畴,并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