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豪买”小区车位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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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豪买”小区车位应严厉打击

▋赵连卿
有家难回 王恒/漫画
 

“我们小区附近很多中介联合起来,只要有业主卖车位,不管多少钱,中介先全部吃下,跟炒房子一个模式。他们从去年开始囤到现在,造成小区二手车位极度空缺,车位价格从13万炒到30万。”最近,一位网友发帖吐槽自家小区的车位越来越高不可攀。(9月7日《钱江晚报》)

所谓无利不起早,中介“豪买”小区车位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囤积以牟取暴利。那么,中介有没有权利购买小区的车位呢?如果车位是普通的商品,中介购买车位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那无可厚非。然而,车位本身是一种特殊商品,也就是只能供车辆停放,如果没有车辆停放,车位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而且,我国《物权法》也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由于中介不属于小区业主,从法理上来讲,中介应没有权利购买车位。

在多数城市普遍面临停车难的环境下,中介“豪买”小区车位只会让停车位更紧张,一方面会导致更多车辆“流浪”在街头,影响城市形象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另一方面中介购买的车位闲置,也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对此,工商、建设、房管等部门不能坐视不管,而应联合起来给予严厉打击。其一,查一查中介买卖车位行为是否超越了其经营范围?其二,很多中介联合起来购买车位,导致车位极度紧缺,是否已涉嫌垄断?是否应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最后,中介“豪买”车位行为,若侵犯了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也需要相关部门未雨绸缪。

杜绝中介“豪买”小区车位,仅有目前《物权法》的粗线条规定显然是不够的,还应尽快出台对应的小区车位管理细则。比如小区车位不仅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且业主在出售小区车位时,其他业主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售卖给非小区业主,应经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以确保小区车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价值。

归根结底,小区车位是用来停车的,不是用来炒的。只有对中介“豪买”车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车位才会回归其本来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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