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室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发言人介绍,《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将于9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了无偿献血的诸多优惠政策。其中,献血者献血后可以享受一日休假,帮助其通过休息尽快恢复体能,而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安排。(8月22日中新网)
,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可能难以推广,但在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可以推广的。这有利于推动公务员在无偿献血中发挥带头作用,让无偿献血成为公民的公益行动,。
按理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广大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应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只要公务员带头献血,发挥示范作用,就能够鼓励和带动更多人群来主动献血,缓解城市“血荒”。
而公务员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不高,除了教育、宣传缺乏和认识偏差以外,更多的是缺乏一种鼓励措施。而今,无偿献血可享受带薪休假,肯定会吸引更多公务员主动无偿献血,让公务员带头献血、作出榜样名副其实。毕竟,我国《献血法》虽然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需要输血时,可免费使用其献出血液量的3倍血液。但是这一政策因区域的限制、手续繁琐而未能很好地实施。在此背景下,对献血者启动激励机制十分必要。
当然,仅有公务员带头献血还不够,还应该营造无偿献血的环境与氛围。不仅要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力度,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与法制氛围,提高市民们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要在城关多设置无偿献血点,方便市民们主动献血、献爱心,真正让无偿献血成为市民的公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