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的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消费者提着菜篮子到哪家超市购买食用农产品才更安全?日前,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局获悉,安徽正在合肥、马鞍山两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记者 王玮伟
方案: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其实早在今年4月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药监总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后,安徽省食药监局即着手准备“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4月28日,省局召开了由合肥、马鞍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创建标准讨论会。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食药安办[2017]29号)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从工作思路、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从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全程管控、安全信息公示等方面对创建标准进行了细化。从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全程管控、安全信息公示等方面对创建措施进行细化,引领示范超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源头采购、卖场进货和超市销售三道关口。
调研:实现全方位追溯、全品种检测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要求,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合肥、马鞍山两地正在积极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合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示范超市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草拟期间,与麦德龙、大润发、合家福、北京华联等部分超市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掌握超市对合肥即将开展的示范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
6月22日,马鞍山食药监局在大润发超市(雨山店)举办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启动仪式,全面推进实施“菜篮子”市场销售放心工程。 通过示范创建工作以惠民为主线,运用标准化理念、信息化手段,制定严格的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追溯、全品种检测,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放心、质量放心”、市民“买得放心、吃得舒心”。
创建:每个县(市)区至少申报1家大型超市
5月31日,合肥市食药监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合肥各县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局要按照属地监管、企业自愿的原则,动员指导并确定辖区1家大型超市积极申报参与创建活动。
与此同时,马鞍山食药监局也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作为巩固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确保首批参加创建超市7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积极督导各创建主体,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建立全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对于超市在创建初期遇到的困难,监管部门要给予适当政策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以鼓励和引导,及时帮助超市解决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自查:严格风险防控,建质量安全公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保障示范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合肥、马鞍山两地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严格风险防控。
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要停止销售并予以销毁。同时,在超市门店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信息;肉类要公示检验检疫证明;在专柜销售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或满足供港肉菜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认证证书,并在专柜公示;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当公开承诺其产品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肉菜专柜要公示管理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随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