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免去:罗昌平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免去:郑光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袁玉清等18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单宇航等15人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