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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朱雅妮 蒲海茵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合肥地税局包河区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将减税优惠政策的上限提高到50万元,扩大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那些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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