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巧借“六尺巷” 解人“心头结”
省直公积金异地转移 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高速爆胎致6000斤西瓜散落路面
合肥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合肥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功夫煲仔“武功全废” 安徽食药监出重拳整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朱本生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经合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51元提高到579元,年增幅5%;四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300元提高至360元,年增幅20%;四县一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户月人均546元,年平均增幅14.5%。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遵照上述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提标。同时,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动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