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乐清市出台《通告》,规定从今年7月起,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丧葬礼俗整治,其中的部分具体规定引起市民和网友的关注——摆放花圈花篮数量不超过4个……(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丧葬陋习问题多,市民和村民饱受丧葬陋习伤害,舆论诟病不已,所以政府下大气力治理丧葬陋习正合民意,也正当其时。不过,丧葬陋习属于社会风俗问题,或者说属于社会不文明现象,是社会文明范畴的问题,它既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也不违反刑事法律,不属于法制问题,所以,治理丧葬陋习要考虑群众的感情和习惯,治理丧葬陋习的手段要温和、守规,不能“用力过猛”,不能越界,否则,费力不讨好。
事实上,属于社会文明范畴的问题,当用文明手段,不能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所对付的是违背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宜出台强硬的行政“禁令”及措施,比如限送4个花圈等。因为丧葬陋习只是违背崇尚节俭等社会文明规范及道德规范,并没有违背行政法律法规,政府无权强行干涉,充其量只能倡导,引导市民或村民自觉放弃丧葬陋习,这样既符合法治要求,又符合民意。这个道理很浅显,为何有的地方要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呢?
其实,动辄调动行政机关,使用行政权力,强制市民或村民执行政府重新制订的“道德规定”,也是一种“陋习”,暴露某些地方的少数政府官员缺少尊重社会风俗、社会道德等精神文明范畴的规则和要求,动辄耍权力威风,动用行政权力干预社会民俗、社会道德等。这或许缘于有少数政府官员太急功近利,或者太浮躁,不愿意从文明角度入手,不愿意从事繁琐复杂的引导工作,说白了,就是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