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减压不能完全放任学生自为
余秋雨谈文化:让年轻人背生僻诗文很奇怪
父母抱着孩子跳河 法律不能“袖手旁观”
乱开奇葩证明“通报纪委”应成为常态
今日芒种 连收带种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乱开奇葩证明“通报纪委”应成为常态

 

▋吴 玲

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有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为此,当地警方霸气“怼”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据6月3日《重庆晨报》)

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警方愤怒了!怒“怼”银行乱要奇葩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为此赢得一片叫好和点赞声。

2016年公安部、人民银行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明确规定了18种情况不再出具证明,按说银行十分清楚,为什么要客户开具不该开具的证明?说轻一点的就是刁难群众,说重一点的就是对国家12部委的规定的漠视,就是违规违纪。

当地派出所警方怒“怼”银行:“请该银行严格按照多部门联合下发的规定办理群众的有关事务,不要让其再往返。否则,会按规定将此情况上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这是一个好办法好主意好措施!

长期以来,奇葩证明成为打不死的小强,一直广为诟病,百姓深受其苦。李克强总理曾经怒斥“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现象, 痛批某些部门人为设置障碍造成百姓办事难。

既然12部委明确规定不再开具18类证明,为什么银行置若罔闻?是“简政放权”之后,有人不习惯,仍然舍不得放手,把证明当成习惯性动作,成为“以证明弄权”、乱收费的关卡,蓄意制造麻烦,折腾百姓的印记。实际上是“恋权情结”使然。

对于乱开“奇葩证明”,不管是什么单位,都应视为一种违规违纪的行为,应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有纪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有新闻媒体舆论曝光,不失为一种新思路。让乱开“奇葩证明”有了双重压力,除了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外,还要被媒体曝光“出丑”,提高其违规违纪的成本,让其不敢乱来。今后对于乱开奇葩证明的不妨向该派出所学习,并成为一种常态:一律“通报纪委和媒体”被纪委和媒体紧盯,并严肃处理,让“奇葩证明”早日绝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