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玲
近日,云南宣威一男子持有身份证去当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为此,当地警方霸气“怼”银行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此回应获网友力挺。(据6月3日《重庆晨报》)
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要求开具户籍证明,警方愤怒了!怒“怼”银行乱要奇葩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银行单位的纪检部门!”为此赢得一片叫好和点赞声。
2016年公安部、人民银行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明确规定了18种情况不再出具证明,按说银行十分清楚,为什么要客户开具不该开具的证明?说轻一点的就是刁难群众,说重一点的就是对国家12部委的规定的漠视,就是违规违纪。
当地派出所警方怒“怼”银行:“请该银行严格按照多部门联合下发的规定办理群众的有关事务,不要让其再往返。否则,会按规定将此情况上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这是一个好办法好主意好措施!
长期以来,奇葩证明成为打不死的小强,一直广为诟病,百姓深受其苦。李克强总理曾经怒斥“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现象, 痛批某些部门人为设置障碍造成百姓办事难。
既然12部委明确规定不再开具18类证明,为什么银行置若罔闻?是“简政放权”之后,有人不习惯,仍然舍不得放手,把证明当成习惯性动作,成为“以证明弄权”、乱收费的关卡,蓄意制造麻烦,折腾百姓的印记。实际上是“恋权情结”使然。
对于乱开“奇葩证明”,不管是什么单位,都应视为一种违规违纪的行为,应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有纪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有新闻媒体舆论曝光,不失为一种新思路。让乱开“奇葩证明”有了双重压力,除了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外,还要被媒体曝光“出丑”,提高其违规违纪的成本,让其不敢乱来。今后对于乱开奇葩证明的不妨向该派出所学习,并成为一种常态:一律“通报纪委和媒体”被纪委和媒体紧盯,并严肃处理,让“奇葩证明”早日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