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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型食企要主动落实食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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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企业标杆和引导作用
安徽大型食企要主动落实食安主体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提升食品安全,各界都作出很多努力,尤其是大型食品企业则更要扛起担当,树立榜样力量,承担更多的食品安全责任。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排查,强化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大型食企扛起担当,树立榜样力量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下称“大型食企”)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仲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型食企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已组织各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排查,确定了22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对这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将按照食品生产监管风险分级的规定,从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品种、食品安全管控水平、质量状况、诚信状况等方面确认企业风险等级,确定了年度监督抽检频次。对每一家企业列出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这一目的是为了让大型食企勇于扛起担当,发挥企业标杆和引导作用,树立榜样力量。”仲炎说,还必须要确保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有能力”,形成科学完善的责任运转链条和责任追究机制。作为监管部门将深入剖析大型企业的特点,风险难点及监管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推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及生产全过程管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安第一责任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保障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将督促法定代表人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不得上岗。

与此同时,督促大型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严格开展企业内部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推广建立大型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大型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据介绍,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执法部门将实施重点抽检、跟踪监测,提高抽检监测的靶向性。切实加强监督抽检后处置工作,依法监督大型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依法处置。

强化行业自律,共防食安风险

企业诚信至关重要,大型企业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必须严格落实。仲炎介绍,此次组织的风险排查,将重点推动大型企业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自律约束,积极公开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水平,增强员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构建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另外,企业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问题,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从严处置不安全食品,防止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

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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