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检族”是就业歧视催生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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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检族”是就业歧视催生的怪胎

▋张西流
隐私不受保护 王恒/漫画
 

5月是毕业求职季,入职体检也随之迎来了高峰。对于大部分求职者来说,到了体检环节,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入职场大门,而另一部分人却担心通不过体检而被用人单位拒绝,甚至不惜花高价请人代自己体检,因乙肝歧视而诱生的“代检族”已是公开的秘密。(5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毫无疑问,所谓的“代检”服务,其实是一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同“替考”如出一辙,均已涉嫌违法。既然“替考”已入刑,那么,“代检”也可参照“替考”,依法追究刑责。然而,“代检族”的横空出世,除了一些失信之人见利忘义之外,更与就业歧视脱不了干系。“代检族”频现,是就业歧视催生的怪胎。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是肝病高发区,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反对乙肝歧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规定在就业和升学中“取消乙肝体检”等,从政策和制度上规范乙肝检查行为,表明了国家坚决反对乙肝歧视的鲜明态度,这对社会和民众也是一个正确的导向。

然而,该取消的体检项目没有真正取消,仅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些奇葩体检项目,已经沦为就业歧视的一种工具。比如,《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女性公务员体检须检查淋病、梅毒等性病,并搜集体检者的月经史,就明显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可见,一些入职体检标准,本身就存在问题。职业种类也是多样的,不同岗位的工作状况也不同,需要怎样的身体状况也是不同的;不应该设立这种统一的标准,并全部都排除在外。再者,体检标准本身并不是必须的。从国际惯例来看,一般个人身体健康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一般普通用人单位没有权力去了解。更何况,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变化的,如果仅仅根据这一个指标来排除是不合理的。

可见,只有治理就业歧视,才能铲除“代检族”的寄生土壤。而治理就业歧视,首先需破除制度性障碍。任何制度的设计,都应该以尊重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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